科技处机构设置
科技处设有项目管理科、平台与团队建设科、成果转移转化管理科三个主要办事机构,各科室主要职责如下:
项目管理科
(负责人:兰亚泉 办公地点:知行楼308)
1.负责制定并实施科研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.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。
3.负责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培训管理工作。
4.负责自科、社科项目科研绩效认定与统计工作。
5.负责对重要科研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。
6.负责学校科研创新服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平台与团队建设科
(负责人:李银凤 办公地点:知行楼326)
1.负责制定科研平台与团队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。
2.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的申报、建设、考核等工作。
3.负责组织各类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、建设、考核等工作。
4.负责组织举办各类学术会议、学术报告等学术交流活动。
5.负责学校含光楼各创新平台的管理和实验室的分配。
6.负责指导各级各类科研平台、团队开展相关业务活动。
成果转移转化管理科
(负责人:张国强 办公地点:知行楼326)
1.负责制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。
2.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、培育、筛选、推广及转化等工作。
3.负责各类专利、商标等的申请、保护、管理、服务工作。
4.负责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、校验、数据整理等服务工作。
5.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合同审定、监督协调、统计宣传工作。
6.负责相关对外交流合作。